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秋天的夜空,显得格外高远。一轮圆圆的月亮挂在天上,月华如瀑,洒在天地间。
杜中宵一个人走在街上,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,有一种落寞的感觉。两个世界的穿梭,让他对身边的一切总是有一种疏离感。身边的人看着很近,却又远在天边。
到了韩家脚店门前,杜中宵哈了哈手,挑起门帘走了进去。
新雇的小厮顺儿看见杜中宵进来,急忙行礼问好。
杜中宵答应一声,随口问道:“生意好么?”
顺儿开心地道:“好,好。小官人看店里如此多的客人,自然是好得不得了。”
杜中宵看店内的座头坐了十之八九,知道顺儿说的不虚。今天是卖烈酒的第三天,名声渐渐传播开来,客人越来越多,受欢迎程度超出了杜中宵意料之外。
糟白酒醇厚不足,又烈又呛,并不是上好的白酒。要酿好的白酒,还是要用高粱才行。高粱中含有鞣酸,对人有毒,但酿酒后不但毒性尽失,还会产生特别的香味。这种又烈又呛的酒,多是体力劳者喜欢喝。忙了一天的活计,腰酸腿痛,喝上一杯,解乏活血。却没想到自卖开始,远近的酒鬼听说之后,都纷纷寻了过来,都要试试这力气极大的新酒。
烈酒最终定价二十文一斤,比原先预想的价钱稍低了一些,主要是为了好卖。花上三五文钱喝上一碗,随便吃点零食,半醉半醒之间也是一种享受。
在柜台前站着与人闲聊的韩练看见杜中宵进来,忙招呼道:“贤侄来了,近前说话。”
到了柜台前,却见三个中年人站在那里,各自面前一碗酒,几个羊蹄一碗蚕豆,在那说话。
这是自卖烈酒之后新起的一种风俗,真正好酒的才会如此。也不要什么菜,就是为了喝酒,享受那种晕晕乎乎的感觉。若是水酒,却不能够如此喝,需要几个下酒菜,慢慢品才行。
与韩练行过了礼,杜中宵道:“阿爹,现在时候尚早,店里已快坐满,生意还好?”
“好,好!”韩练连连点头。“自卖了烈酒,生意便一天好似一天。以前店里我们一家三口尽可以招呼,现在就不行了,只好招个小厮来帮衬。”
杜中宵点了点头。新招的小厮就是顺儿,今年只有十一岁。城里面这种半大孩子所在多有,这个年代教育又没有普及,他们便到处受雇做工,这个年代反正也没有不许用童工一说。
说了两句话,旁边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对杜中宵道:“你就是杜举人家的小官人?”
杜中宵忙叉手行礼:“在下正是。不知老丈如何称呼?”
中年人笑着道:“我是县衙前街上卖笔的何大郎。年前你阿爹过了发解试,用的正是我家的笔。”
杜中宵心中暗叹了口气,可惜父亲最终没过省试殿试,不然倒是给这家一个好广告。凡是参加科举的举子,卖纸笔的店家都会特意记着。一旦高中,便是他们的活广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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